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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种证件的申请、年(复)审,请到经贸局服务大厅窗口办理。
(二)服务大厅的办证项目:
1、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复审(含电工、进网电工、焊工、制冷、建筑打桩工、建筑登高架设、厂内机动车驾驶、起重、爆破、矿山通风、矿山排水、其他)
2、其他从业人员任职资格证、复审(含经营管理者安全资格证、危险化学品经营业务人员上岗资格证、危险化学品主管人员任职资格证、屠宰技术人员上岗资格证、酒类经营生产各种许可证及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许可资格证)。
(三)申请办理各种证件(含复审证)的人员必须参加培训。
1、申请领取各种证件的人员首先到具有培训资格的单位报名参加培训。
2、参加培训人员按全国统一教学大纲和规定的课时进行相应的理论和操作培训后方可参加考试,考试不及格者另安排时间补考一次。
3、培训机构必须先把培训项目的计划、人数、办班时间报安监部门认可后方可开班。考试时由安监部门派人监考。
4、培训机构统一将学员成绩单以及办理证件所需提交的资料到市经贸局服务大厅窗口办理
。
(四)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新办证的条件、资料及程序(由培训机构统一办证)。
1、具备条件:
①年龄18至45周岁(含45周岁);
②身体健康,经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③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参加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2、提供资料:
①《特种作业人员登记卡》
②《特种作业人员体检表》
③《茂名市特种作业人员发证审批表》
④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一寸相片四张。
3、办证程序:
①培训单位填写《特种作业人员发证审批表》,连同《特种作业人员登记卡》、《特种作业人员体检表》报安全综合监督科审批;
②培训单位凭《特种作业人员发证审批表》到服务大厅填写《特种作业人员办证登记表》;
③办证。
(五)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复审条件、资料及程序(在服务大厅办证)。
1、具备条件:
①年龄不超过60周岁;
②身体健康,经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③《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得超过有效期一年。
2、提供资料:
①《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②《特种作业人员登记卡》;
③《特种作业复审表》;
④身份证复印件和一寸相片二张。
3、复审程序:
①持证人本人或用人单位在有效期内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及《特种作业人员登记卡》向办证大厅提出申请,填写《特种作业复审表》,经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后,将《特种作业复审表》交回办证大厅,领取《特种作业复审培训考核通知书》;
②特种作业人员按《特种作业复审培训考核通知书》载明的时间和培训地点参加培训、考核;
③办证大厅凭经安全综合监督科审批的《特种作业复审表》办理复审。
④办证。
(六)经营管理者安全资格证办证条件、资料及审批程序。
1、具备条件:
①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
②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安全资格考核成绩合格。
2、提供资料:
①《经营管理者安全资格认证登记表》
②身份证复印件及一寸相片2张。
3、办证程序:
①申请办证人员填写《经营管理者安全资格认证登记表》,
报安全综合监督科审批;
②申请办证人员凭经安全综合监督科审批的《经营管理者安全资格认证登记表》到服务大厅办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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