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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设定的条件和资料
1、具备条件:
①要具有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
②有与屠宰规模相适应,水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③有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场所以及生猪屠宰设备和运载工具;
④取得健康证明和培训考核及格的屠宰技术人员(指授权有资格的培训单位培训考核成绩);
⑤有经考核合格的专职或者兼职的肉品品质检验人员;
⑥有必要的检验设备、消毒设施和消毒药品及污染物处理设施;
⑦有生猪及生猪产品无害化处理设施;
⑧符合动物防疫法规定的防疫条件。
2、提供资料:
提出书面申请,并附送上述八项规定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屠宰技术操作资格证办理的资料
1、填表;2、参加培训,考核合格;3、体检合格;4、持身份证复印件和一寸相片一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