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茂名市委办公室

 

关于表彰和奖励我市2004年度

“工业立市”先进单位的决定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各工业卫星镇,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市各人民团体,中央和省驻茂各单位:

    2004年,我市工业经济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树立科学发展观,积极实施“工业立市”和“四大跨越”发展战略,走新型工业化发展道路。全市上下认真贯彻国家宏观调控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努力克服经济运行中存在的困难,工业经济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工业经济增长创近年新高,工业总产值首次突破千亿元大关。

为了进一步加大实施“工业立市”力度,推进我市重化工业发展,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步伐,市委、市政府决定对2004年度“工业立市”工作取得优异成绩的信宜市等县(市、区)政府,以及茂港区羊角镇等工业卫星镇进行表彰和奖励。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在实施“工业立市”发展战略中,抓住新机遇,加大工业发展力度,努力开创工业经济发展新局面,为把茂名建设成为粤西经济强市作出更大的贡献。

另行文)

 

附件:12004年度“工业立市”责任考核获奖单位名单

          22004年度工业卫星镇获奖单位名单

 

中共茂名市委办公室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5430

 

 

 

附件一 

2004年度“工业立市”责任考核获奖单位名单

 

特别奖:    第一名:信宜市人民政府   30万元

第二名:电白县人民政府   20万元

第三名:茂南区人民政府   10万元

 

完成目标奖:茂名石化工业区管委办  5万元 

高州市人民政府        5万元 

化州市人民政府        5万元

茂港区人民政府        5万元

 

 

附件二

2004年度工业卫星镇获奖单位名单

 

一等奖   茂港区羊角镇人民政府  5万元

信宜市东镇镇人民政府  5万元

二等奖   南区新坡镇人民政府  2万元

茂南区高山镇人民政府  2万元

化州市河西街道办事处  2万元

高州市石鼓镇人民政府  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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