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茂名市委办公室
关于表彰和奖励我市2004年度
“工业立市”先进单位的决定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各工业卫星镇,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市各人民团体,中央和省驻茂各单位:
2004年,我市工业经济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树立科学发展观,积极实施“工业立市”和“四大跨越”发展战略,走新型工业化发展道路。全市上下认真贯彻国家宏观调控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努力克服经济运行中存在的困难,工业经济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工业经济增长创近年新高,工业总产值首次突破千亿元大关。
为了进一步加大实施“工业立市”力度,推进我市重化工业发展,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步伐,市委、市政府决定对2004年度“工业立市”工作取得优异成绩的信宜市等县(市、区)政府,以及茂港区羊角镇等工业卫星镇进行表彰和奖励。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在实施“工业立市”发展战略中,抓住新机遇,加大工业发展力度,努力开创工业经济发展新局面,为把茂名建设成为粤西经济强市作出更大的贡献。
(不另行文)
附件:1、2004年度“工业立市”责任考核获奖单位名单
2、2004年度工业卫星镇获奖单位名单
中共茂名市委办公室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5年4月30日
附件一
2004年度“工业立市”责任考核获奖单位名单
特别奖: 第一名:信宜市人民政府 30万元
第二名:电白县人民政府 20万元
第三名:茂南区人民政府 10万元
完成目标奖:茂名石化工业区管委办 5万元
高州市人民政府 5万元
化州市人民政府 5万元
茂港区人民政府 5万元
附件二
2004年度工业卫星镇获奖单位名单
一等奖 茂港区羊角镇人民政府 5万元
信宜市东镇镇人民政府 5万元
二等奖 茂南区新坡镇人民政府
2万元
茂南区高山镇人民政府 2万元
化州市河西街道办事处 2万元
高州市石鼓镇人民政府 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