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经济贸易局

茂经贸函〔200543

 

转发关于落实广东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及技

术创新项目实施情况定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贸局,市直有关企业:

现将省经贸委《关于落实广东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及技术创新项目实施情况定期检查工作的通知》(粤经贸函[2005]585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检查落实。

一、根据《广东省省级挖潜改造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省经贸委将在近期对2003-2004年安排了省财政资金贴息和补助的技术改造及技术创新项目进行绩效评介。这项工作对检验财政资金扶持重点项目技术改造效果和企业技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实际检验,为今后省做好技术改造及技术创新项目安排省财政资金贴息和补助工作总结经验。

二、具体检查范围、检查内容、检查方式,各县(市、区)经贸局,市直有关项目企业要按《广东省省级挖潜改造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粤经贸函[2005]585号的要求办理。

三、各县(市、区)经贸局对所属企业项目的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分析,写出文字总结材料连同有关附表表格,市直有关项目企业写出文字总结材料连同有关附表表格,一式两份和软盘(用Excel软件格式制作,可从省网:http://www.gdet.gov.cn下载),于2005725日前,分别报我局投资与规划科(技改项目)和科技质量科(技术创新项目)汇总上报。

四、按要求,今后凡取得省财政资金扶持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挖潜改造及技术创新等专项财政资金贴息、补助的,项目在没有进行正式竣工验收前,要每半年上报一次项目进度情况,即每年七月二十五日和次年一月二十五日前,报送半年或一年的项目进展完成情况到我局投资与规划科和科技质量科,以便统一汇总上报。各有关单位不按要求办理的,责任自负。

    联系人:投资与规划科,梁志、张建强。   联系电话:2288064

           科技质量科,  张广强。        联系电话:2289347

    E-mail:jvxf278@21cn.com

 

   OO五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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