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编制广东省重点技术改造工程
项目计划的通知
茂经贸投资〔2005〕49号
各县(市、区)经贸局,市直有关企业:
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有效引导社会资金和财税、金融、土地、能源等资源的重点支持,加强对我市企业技术改造投资引导,推动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现将省经贸委《关于编制广东省重点技术改造工程项目计划的通知》(粤经贸技术[2005]242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县(市、区)经贸局要所在地政府的领导下,以“双优”工程技术改造目录为重点,组织一批对全市乃至全省有较大影响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项目,并认真做好组织和协助项目的申报工作。要积极拓宽推荐申报渠道,企业、行业协会、银行等金融部门、中介咨询服务机构、专家等都可直接向项目主管部门推荐。
二、每个项目要如实填写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二)和项目基本情况表(附件三),各县(市、区)经贸局、市直有关企业要填写汇总表(附件四)。申报材料表格一律用Excel软件格式制作,可从省经贸委公众网上“技术改造”栏目内查询、下载(网址:http://www.gdet.gov.cn)。
三、请将申报材料(包括企业基本情况表、项目基本情况表、汇总表、上报文)一式五份和软盘报我局投资与规划科。对须同时申请省级财政资金的项目,请按《转发关于申报2005年省财政预算挖潜改造资金技术改造项目的通知》(茂经贸投资〔2005〕48号)的要求和程序进行申报。申报截止日期为2005年5月5日。
联系人:梁志、林叹
联系电话:2288064
二OO五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 粤经贸技术[2005]2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