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经济贸易局文件
茂经贸科技[2004]11号
转发关于组织申报2004年茂名市科技计划项目和推荐
2003年度茂名市科学技术奖项目的通知
市直工商企业:
现将茂科字[2004]1号《关于推荐2003年度茂名市科学技术奖项目》和茂科字[2004]2号《关于申报2004年茂名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通知要求,抓紧时间组织项目上报,并于2月28日前将项目资料送到市经贸局科技科,经汇总审核后送市科技局。
二○○四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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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科学技术局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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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科字[200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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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4年茂名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市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2004年茂名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受理工作现已开始,为做好2004年茂名市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和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和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在茂名市辖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研发基础条件和运行机制良好,资信度高,技术力量雄厚,有可靠的技术基础或依托。
(二)超过2项在研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主持人,原则上不能申报新项目,同一主持人只能申报1项新项目。
(三)申报材料要求:申报项目必须提交《茂名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茂名市科技计划项目简介表》一式20份和软盘一张,特殊行业、国家有特殊规定的,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申报书和简介表可在http://www.maoming.sti.gd.cn网址下载。
(四)申报材料报送到市直各主管部门、所在地县(市、区)科技局,审核汇总后上报市科技局科技发展计划科。
二、受理时间
2004年度科技计划项目受理从2004年1月15日至2004年2月30日, 逾期不予受理。
三、联系方式
地址:茂名市油城六路5号大院科技大楼 邮政编码:525000
联系人、电话:科技发展计划科:吴达海、梁旭野 2875080
二○○四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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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科学技术局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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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科字[200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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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03年度茂名市科学技术奖
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市直有关部门,大专院校,中央、省驻茂有关单位:
根据《茂名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规定,我市拟对2003年度茂名市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进行评审奖励。请你们认真做好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项目的条件
推荐项目必须是在茂名市辖区内研究开发、应用推广,或属我市为第一完成单位或完成人与国内外合作研究开发的,项目达到或超过市级先进水平,并通过科技成果评价(含鉴定、验收、评审、评估、专利授权、行业审定、有关部门确认等)。应用研究成果须经一年以上的生产或实践,并取得明显的经济或社会效益,软科学成果须被使用部门接受,并应用于决策和管理实践;科技著作须符合国家《图书质量管理规定(试行)》,并公开出版、发行一年以上,科技教材须经多所院校两届以上的学生使用。
二、推荐项目需提供的材料
(一)茂名市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1式3份,项目简介表1式30份(有关文件可在油城金网http://www.maoming.sti.gd.cn 下载)。
(二)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或具有同等效力的证明材料。
(三)研究报告或推广应用总结、调查报告、学术论文及图纸、图片等有关的技术资料。
(四)其它有关的证明材料(科技情报查新报告、产品质检报告、用户意见等)。
三、具体要求
(一)以上材料统一用A4纸,大小如推荐书规格,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文字一律打印;项目简介表不用装订;材料不全或未按要求装订的,不予受理。
(二)推荐日期:2004年1月15日至2月30日为推荐材料受理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三)根据科技奖励的有关规定,每项推荐项目需要交专家评审费200元,在报送推荐书时一并缴交。
(四)市直属企业和有关单位的推荐书填写后,须经主管部门加具推荐意见;各县(市、区)所属单位推荐书填写后由当地科技局汇总加具推荐意见;中央、省驻茂有关单位的项目材料,经本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初审同意后直接报送;几个单位共同完成的项目,由主持单位组织联合申报,其程序同上述规定。
(五)推荐项目材料报送到市科技局科技发展计划科(设在市科技局四楼)。
联系人:吴达海、梁旭野
联系电话:2875080
二○○四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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