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茂安监管〔2004〕27号
关于开展“2004《安全生产法》普法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开展“2004<安全生产法>普法活动”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实际贯彻执行,认真开展好《安全生产法》普法活动。
二○○四年六月十日
关于开展2004《安全生产法》普法活动方案
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2004<安全生产法>普法活动”的通知》(粤安监管〔2004〕77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我市开展《安全生产法》普法活动方案。
一、活动的目的和意义
贯彻《安全生产法》的重要一环是要抓好学习和宣传,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有关部门要运用各种宣传工具,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要把《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传与全民族的普法教育结合起来,大力弘扬安全生产文化,制定计划和措施,扎扎实实地搞好。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生产经营单位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组织学习,通过学习,使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大从业人员都熟悉《安全生产法》的内容。还要总结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执法守法好典型和违法、犯法案例,对照法律的规定,进行教育,使宣传教育生动形象,并造成强大的社会舆论,使全社会关心安全生产工作,使生产经营单位的领导和职工真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做到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人人知法、懂法、守法。
二、活动的组织机构
为开展本次活动,我局成立“茂名市2004《安全生产法》普法活动组织领导小组”,对各县(市、区)的安全普法活动进行组织和指导,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有关部门也要结合本辖区、本部门的实际,成立安全普法活动领导小组,组织搞好本辖区、本部门的安全普法活动。
组 长:林 康 茂名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赖行兴 茂名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崔向荣 陈世寅 黄沃胜 董雄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 任:崔向荣(兼)
办公室副主任:冯少霞(兼)
办公室工作人员:李 珠 陈光春 吴华龙 肖 卿
三、活动形式和内容
(一)组织收看国家局制作的《安全生产法》电视宣教片《法佑平安》。
(二)以《法佑平安》中安全和法律条文为核心内容,进行《安全生产法》知识竞赛答卷活动。
(三)要结合6月份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电台、报纸等新闻媒体,宣传栏、咨询活动等多种宣传方式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争使这次活动开展的持续长久声势浩大、轰轰烈烈。
四、活动的时间安排
这次安全普法活动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4月1日至7月31日,完成成立安全普法活动领导小组、设计本单位安全普法活动方案、发放《法佑平安》宣教片和知识竞赛试卷工作。
第二阶段,8月1日至9月15日,完成收看《法佑平安》宣教片、试卷答题和其他宣传工作。
第三阶段,10月1日至10月10日,完成判卷、抽奖及其他宣传工作,并对本单位安全普法活动进行总结,于10月10日前将总结材料送我局。
第四阶段,10月11日至11月15日,完成活动考核验收评比工作。
第五阶段,11月下旬,结合每年一度的安全生产表彰进行评比表彰。
为开展好这次活动,活动期间我局将根据各单位的活动开展情况,对部分县(市、区)和单位进行抽查和检查。及时通报活动开展情况。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这项活动,务必开展好这次活动,并将普法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报送市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