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经济贸易局
茂名电力工业局 文件
茂经贸电力[2002]18号
关于即发茂名市电力行政管理职能交接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委(工业局)、电力(供电)局(公司):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机构改革的总体布置和要求,结 合省经贸委和省广电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加快市、县级电力工业 政企分开工作的通知》(粤经贸电力[2001]1005号)的精神,市经贸局与广电集团茂名供电分公司于2002年1月26日召开会议,并通过了《茂名市电力行政管理职能交接工作会议纪要》,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统一部署和粤经贸电力[2001]1005号文的精神,做好县级电力工业政企分开的有关工作。
二OO二年二月六日
茂名市电力行政管理职能交接工作会议纪要
根据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和广东省广电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加快市、县级电力工业政企分开工作的通知》(粤经贸电力[2001]1005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2002年1月26日,市经济贸易局和省广电集团有限公司茂名供电分公司有关领导召开了电力行政管理职能交接工作会议,研究落实我市电力行政管理职能及相关工作事项交接具体事宜,现将会议有关事项纪要如下:
一、电力行政管理职能的移交要以“转变职能,政企分开;划分事权,理顺关系;调整结构,精兵简政;规范行为,依法行政”为原则,按照《通知》的要求,双方要认真做好电力行政管理职能的交接工作。
二、根据《通知》精神,省广电集团有限公司茂名供电分公司承担的政府管电职能正式移交给市经济贸易局,移交具体事项如下:
(一)提出有关电力工业的立法建议,组织执行有关电力行政规章及电力行政规范性文件。
(二)根据管辖区内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电力行业规划和发展方针;实施管辖区内电力行业管理和监督。
(三)协调管辖区内电力工业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
(四)负责管辖区内供电营业许可证核发的前期审核工作。
(五)负责管辖区内电力行业的数据统计工作。
(六)提出电、热价格政策意,参与电价整顿、调整、改革等工作。
(七}依法监督管辖区内的供用电安全和负责电力生产、建设的安全质量监察。
(八)负责管辖区内电力电量平衡并组织实施;监管电网调度,协调处理电网运行、电力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九)指导推动节约用电和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
(十)负责对管辖区内承装、承修、承试受电工程单位和用户受电装置上作业的电工以及核发《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审验、考核前期工作。
(十一)负责管辖区内电力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十二)依法履行电力法律、法规授予的电力行政管理职权。
(十三)承担上级电力管理部门和政府交办的其他管电工作。
三、茂名电力行业发展规划由市经济贸易局协调有关部门,提供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资料,委托省广电集团有限公司茂名供电分公司具体编制,市经济贸易局组织审核后上报。
四、省广电集团有限公司茂名供电分公司继续依照《电力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履行用电检查工作职责。电力企业供用电安全管理和电力生产、建设的安全质量工作,以产权为界,各负其责,属谁的产权由谁承担安全管理责任,市经济贸易局行使监察权。
五、市经济贸易局负责全市电力电量平衡,省广电集团有限公司茂名供电分公司提供协助;调度机构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电力调度的法律法规和上级调度机构的调度指今,电网调度、运行的日常管理和技术工作由省广电集团有限公司茂名供电分公司负责;市经济贸易局负责协调电网与发电企业的关系;市经济贸易局下达各县(市)网电、地方电厂的年度、季度发供电计划,茂名市电网调度机构要按计划执行,如有重大变动,要及时上报沟通,并将执行情况每月定期上报市经济贸易局,市经济贸易局负责监督和协调;电力系统运行中的重大事件按照茂经贸能源[2001]93号文实行报告制度。
六、市经济贸易局接收电力行政管理职能后,委托省广电集团有限公司茂名供电分公司继续按照原有口径进行电力行业数据统计工作,按期上报市经济贸易局。
七、从2002年1月26日起,茂名市的政府管电职能由省广电集团有限公司茂名供电分公司正式移交市经济贸易局后,茂名市三电办公室的职能同时移交市经济贸易局。会后,由省广电集团有限公司茂名供电分公司与市经济贸易局做好有关文件档案资料及三电办印章的交接工作,财务管理以市经济贸易局为主。
会议认为,交接双方应本看发展茂名电力工业,确保全市安全供用电的原则,顾全大局、互相支持、密切配合,认真做好我市电力行政管理职能的交接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参加会议人员:
茂名市经济贸易局:梁罗跃 邱桂钦
赖行兴
王献景
陈世寅
裴法荣 陈新
广东省广电集团有限公司茂名供电分公司:梁异先 陈祖勋 李布 林瑞荣
李超 文均谋 吴曙
梁永勇
二OO二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