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机遇 夯实基础
努力开创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
茂名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陆庆彪
(二ОО四年三月十五日)
同志们:
刚才梁罗跃同志传达了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从全局的高度,对全省安全生产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和重点工作都作了明确指示。对此,大家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在这里我主要是通报2003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并就如何做好今年全市的安全生产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2003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回顾
2003年,我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指示,按省的统一部署和年初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提出的要求,实施安全生产事故控制目标,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推进企业安全基础建设,有效地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主要表现在:一是各类伤亡事故总量下降。全市发生各类伤亡事故1988起,死亡453人,受伤2201人,直接经济损失967万元,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未超过省下达的控制目标,分别比前年同期下降12.3%、6.5%。二是重点行业安全状况趋向好转。去年,全市发生火灾事故184起,死亡10人,分别比前年下降17.8%和16.6%;道路交通事故1778起,死亡421人,分别比前年下降11.8%和7.6%;没有发生水上交通事故。三是列入重点监控的地区安全生产状况有所好转。2003年被列为重点监控地区的高州市和电白县,全年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未超过市下达的控制目标。值得一提的是,电白县由于加强了对安全生产的监管,去年安全生产状况得到根本好转,发生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仅占市下达控制目标的64.6%和67.4%。
回顾2003年的工作,抓了如下几方面:
㈠ 认真制定并实施事故控制目标,促进全市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进一步落实
在年初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市里按照省下达的事故控制目标,根据过去两年安全生产事故增长的特点,提出了将全市事故总数控制在2260起以内(增幅控制在1.07%);死亡人数控制在478人(与上年持平)的工作目标,并将事故控制目标层层分解,以市安委会的名义下达到各县(市、区)以及市公安消防局、市公安交警支队和茂名海事局等部门,把分解事故控制目标与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相结合,进一步促进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㈡ 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排查和整改了一大批事故隐患
2003年,市政府先后组织了三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一是在春节前,组织有关部门对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和烟花爆竹易燃易爆企业的安全进行了专项检查,确保全市人民过上一个欢乐祥和喜庆的节日。二是在市“两会”和“五·一”黄金周前,为了贯彻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市政府从各职能部门抽调领导和人员组成3个组,分别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道路和水上交通安全、建筑施工和燃气管道安全进行了检查,同时派出督查员对各县(市、区)的安全大检查进行督查。三是国庆节前的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历次安全大检查查出的事故隐患,市安委办进行造册登记,明确整改的要求、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完成整改的时间跟踪督促落实整改。
㈢ 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在“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全市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围绕“实施安全生产法,人人事事保安全”这一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主要有:市政府领导发表电视讲话进行部署动员;组织《安全生产法》和《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有奖知识竞赛;企业职工开展“五个一”活动:即读一本书(《安全生产法》)、搞一次岗位安全自查、提一条合理化建议、研究剖析一个事故案例、组织一次事故应急预案演练;电视台制作了用电安全和交通安全两期安全生产专题节目。
针对我市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薄弱的情况,市安监局切实加大了这方面的工作力度。先后举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班2期115人;注册安全主任培训班9期960人;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培训班10期500多人。
㈣ 抓住重点行业,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1、道路和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我市海事与各级公安交警部门紧紧围绕预防和减少道路、水上交通事故这个目标,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认真做好预防道路和水上交通事故工作。一是抓好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点)的排查整治工作,治理325线、207国道线事故多发点、段40多处,有效消除了这些地段的事故隐患。二是加强对摩托车、农用车、三轮车、客运车辆、危险物品运输车辆的路面管理,大力整治无牌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违章超车、违章停车、报废车辆上路等容易引发交通事故的严重违章行为。年内共出动警力3万人次,纠正违章50多万起,吊扣证件2万多个、暂扣机动车94辆、治安拘留无证驾驶人员180多人。三是加大路面巡逻监控力度。在全省开展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冬季战役”行动以来,各级公安交警部门投入重兵,按照“定班组、定路线、定人员、定时间、定责任”的“五定”管理模式,全天候上路巡逻,加强监控。四是海事部门加大水上交通运输整治力度,开展了散装液货船、乡镇船舶、水上加油站(船)整治行动,清理港内航道违章网门,打击、制止农用船非法载客,共检查液货船42艘(次),查处“三无”船舶21艘,发现纠正违章700多次,发出停航通知6份。年内没有发生水上交通事故。
2、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整治的重点是采石场、有色稀有贵金属、高岭土、陶瓷土、油页岩等矿山,整治的重点部位是采矿场、尾矿库、危险化学品库、爆破器材库等。据初步统计,全市共有非煤矿山534个,其中石场304个,采沙场166个,其它非煤矿山64个。在整治过程中,共查出事故隐患300多处,发出整改指令170多份,责令停业开采的石场90个,吊销采矿许可证20个,取缔16个。
3、全市共有生产、经营、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780家,其中生产企业118家,经营企业是568家、运输企业53家、其他43家。去年全市共清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和网点1342个,排查发现隐患2205处,发出整改指令书659份,限期整改企业111家,关停企业67家,有效地消除了大量重大事故隐患。
4、烟花爆竹及民爆器材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加强烟花爆竹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二是加大力度打击“私炮”。
以茂港区、茂南区作为重点全面铺开,端掉了4个私炮窝点,摧毁加工场所10多间,收缴成品半成品爆竹、加工设备一大批。三是加强对民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公安、安监、国土资源等部门先后3次开展了对全市采石场等民用爆破企业的安全大检查,及时消除了一批事故隐患。
5、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全市列入专项整治范围的人员密集场所有940个,其中影院、歌舞厅、酒吧、网吧319间,商场、酒店、宾馆208个,学校、幼儿园276个,医院138个。在专项整治期间,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155份,消除火灾隐患217处
。
6、特种设备的专项整治。一是开展锅炉压力容器普查整治工作。全市共有锅炉939台,压力容器7306台,电梯504台,起重机械782台,厂内机动车辆639台。经普查检测,共发现设备隐患1470项,整改1412项。二是认真开展气瓶普查整治工作。质监部门对全市39家液化石油气站和12家工业气体充装单位开展了整治,共办理托管气瓶461122个,充装单位自有气瓶153241个,建档气瓶421122个,并按规定报废了一大批不合格的气瓶。三是开展压力管道普查整治。四是认真开展起重机械专项整治工作。全市共组成6个检查小组30人,历时4个月,抽查单位285个,起重机械439台,发出指令书58份,发现问题260多项,共投入整治资金50多万元。五是进一步落实重特大事故危险源的监控工作。质监部门对排查出来的重特大危险源实行重点监控和督办制度,每半年对设备安全状况进行一次分析研究,确保及时发现隐患和整改隐患。目前,全市列入重点监控的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压力容器266台,大型锅炉17台,液化气罐车103台,高压、超高压容器151台,有毒、易燃介质高压管道111条,受监控设备定检率达96%,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
㈤ 认真抓好企业安全评估工作,切实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根据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全市已对94家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310家非煤矿山企业、35家道路交通运输企业、6家水上运输企业、4家民用爆破器材经营企业、80家建筑施工安装企业和21家旅游企业进行了安全生产状况评估。通过评估,进一步摸清我市重点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状况的底数,从而根据评估结果对企业实行分类指导和监督管理,进一步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
㈥ 建立工作新机制,做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
去年,我市认真落实全省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会议精神,将道路交通安全纳入各级政府的重要工作内容,市、6个县(市、区)和115个乡镇政府均成立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建立起“政府负责,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方联合行动”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新机制。通过联席会议制度,主要抓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分析道路交通面临的形势,及时研究处理突出问题,部署预防道路事故工作。二是制定工作方案,明确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三是建立工作责任制,通过级级签订责任书,促进责任制的落实。四是建立预警制度,由领导小组向交通事故发生起数和死亡人数上升较快的县(市、区)政府发出预警通知书,督促其认真分析原因,采取有力措施压制事故多发势头。去年,全市交通事故的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有较大幅度下降,没有发生特大交通事故。
在认真总结经验,肯定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应看到目前我市的安全生产工作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相当的距离,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问题还不少,安全生产总体形势依然严峻。重点监控地区伤亡事故总量仍然较大,工矿企业伤亡事故未得到有效控制,尤其是采掘业、制造业和建筑业事故上升幅度较大。全社会安全意识和全民安全生产法制观念亟待提高,整个安全生产的基础尤其是非公有制中小企业的安全生产基础必须加强,从政府到企业各个层面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还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力量有待充实,监管手段需要改进。所有这些表明,我们过去取得的成绩还只是阶段性的,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对此我们要有充分的认识,要深入研究安全生产特点,认真把握安全生产的规律,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坚持不懈地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二、2004年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2004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体制的新形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责任重于泰山”观念,围绕“打好基础,抓住重点,落实责任,依法监管”的基本思路,大力推进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执法队伍和安全生产法制等“三项建设”,把深化专项整治与强化日常监管、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努力实现全市安全生产状况的进一步好转。
具体目标是:2004年全市各类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与2003年相比至少下降2.6%,不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安全事故。亿元GDP死亡率、10万人死亡率、工矿企业10万人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比2003年下降。其中,工矿企业死亡人数控制在19人以内,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394人以内,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继续稳定好转。
按照上述要求和目标,今年要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㈠ 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不断强化安全生产监察执法
一是要认真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广东省注册安全主任管理规定》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通过办好《安全生产简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媒体开展专题报道、刊登内容丰富的公益广告等多种宣传形式,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深入普及到全市所有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乡村、学校,让全社会公民都能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二是要加大行政执法的力度,认真开展执法检查。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依法对违法单位和个人予以行政处罚。要对《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执法情况进行监察,同时做好执法监督、统计和分析工作,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效能。三是要制定和完善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相配套的实施办法和措施。组织专门力量起草相关的地方性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拟订市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安委会成员单位要重新修订安委会工作规则及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和责任制考核办法。
㈡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体系,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是建立和完善全市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体系。把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与经济社会状况、绝对指标与相对指标综合起来考虑,建立起比较科学、真正体现人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安全生产控制目标体系。为了确保完成我市今年的安全生产控制目标,市政府将把控制目标分解到各县(市、区),各县(市、区)也要把这一目标层层分解到基层,落实到生产经营单位。二是加强对安全生产控制目标的考核,实行动态管理。通过政府公告、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及时向全市通报各地的完成情况,年终按控制目标对各县(市、区)政府进行考核,依据考核结果,决定奖惩,不能实现目标的,要进行行政问责。三是制定全市安全生产规划,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做到统一规划、同步实施。各级政府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经费纳入到政府财政预算中,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
㈢ 加强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不断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
一是继续开展企业安全评估评价,实现对企业安全监管的分类指导和动态管理。在去年开展的对部分行业安全评估评价的基础上,扩大评估评价的范围。对评估结果为好的企业,进行总结提高;一般的要督促企业按照标准改进完善;差的则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取缔关闭。把评估结果与日常检查相结合,对评估结果为好的,通常不进行安全检查;对一般的则进行不定期抽查;对差的要进行经常性巡查,督促企业落实整改,通过评估,进一步规范管理。
二是积极推行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要结合实际制定《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实施办法,继续完善并严格执行改建、扩建和新建项目安全“三同时”制度,要把是否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作为办企业的前提条件,对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不予准入;对已经开工投产,工艺设备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要责令其进行改造。企业生产达不到安全生产要求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实行强制性退出。
三是全面推行注册安全主任制度。要认真搞好《广东省注册安全主任管理规定》的学习宣传贯彻;进一步规范并加大培训力度,为企业输送更多合格的注册安全主任,解决企业安全生产“没人管”和“不会管”的问题;培育和发展一批注册安全主任中介机构,依托中介机构加强对注册安全主任的管理。
四是大力推广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试点经验。佛山市去年被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省政府确定为开展非公有制小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试点市。近年来佛山市紧紧抓住公有制监管手段的创新,从政府、社会、企业多个层面探索建立安全生产长效监管机制,那就是:政府做到重心下移,关口前置,把安全生产工作主战场向镇、工业区转移;在企业推行安全生产“六个一”模式(培养一个负责的老板,配备一名安全主任,读好一本书,唱响一首歌,推行一套方法,建立一种信用),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社会主要是完善服务管理体系。推广佛山的经验一定要结合我市的实际,积极探讨在建设小康社会过程中如何实现安全生产同步发展的办法途径,扭转我市非公有制小企业安全监管不力的被动局面。
五是全面开展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活动。要从生产环节和岗位标准化抓起,在做好企业安全状况评估工作的基础上,在全市各类企业普遍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引导各类企业建立各环节、各岗位的安全质量工作标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推动安全质量管理上等级、上水平。
㈣ 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大力排除重点行业事故隐患
今年突出抓好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与“三小”(小档口、小作坊、小娱乐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同时要继续抓好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特种设备压力容器等专项整治。
l、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要按照“五整顿”(整顿驾驶员队伍,整顿路面行车秩序,整顿交通运输企业,整顿机动车生产、改装企业,整顿危险路段)和“三加强”(加强责任制,加强宣传教育,加强执法检查)的要求,抓住交通管理、交通设施、交通意识和事故处理四个环节,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要进一步发挥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加大对机动车超载、超限运输的治理力度;抓紧完善各类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加大对事故多发点(段)排查治理;加强对县乡道路运输安全的监控;严抓驾驶员考核关,继续深入开展创建“交通安全村(社区)”和“交通安全学校”活动。
2、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整治。按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要求,落实行业监管部门的责任;严格实施建筑施工项目“三同时”;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素质教育和安全教育,狠抓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避免违规违章行为的发生。
3、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针对近期一些地区公众聚集场所和“三小”场所(即小档口、小作坊、小娱乐场所)火灾事故频发,造成严重人员伤亡的局面,我市要对人员聚集场所和“二合一”经销点消防开展全面检查,狠抓出租屋和居民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堵塞漏洞,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
4、其他几类专项整治。深化非煤矿山的整治,关闭破坏资源、污染环境、技术落后和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防止非法开采;加大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切实做好剧毒物品的配送工作;强化特种设备、压力容器的现场监察,落实定期检验制度。海事、质监、农业、林业、渔业、旅游、教育等行业和领域也要从各自职能和工作实际出发,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整治工作。
㈤ 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综合协调能力
充分发挥安委办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职能。国务院成立了新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委会办公室设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并赋予了安委办新的职责。我市各级政府都要参照国务院的做法对各级安委会、安委办相应地进行调整,重新明确职责。安委会要在政府领导下,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研究提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政策和措施,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安委办要成为政府的“抓手”和参谋,及时提出建议对策,督促检查,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和下级政府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参与研究有关部门在产业政策、资金投入、科技发展等方面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负责组织重特大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组织协调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专家组对全省重大安全生产问题、重大事故隐患进行调查、研究和评估,承办安委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安委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协调重特大事故新闻发布会。
安委会成员各单位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能,搞好分工协作,既要突出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又要搞好部门间的配合和支持。各级工会、共青团组织要围绕安全生产,发挥各自优势,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有关协会、学会、中心、中介机构和社团组织,也要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中积极发挥作用,进一步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坚持协调一致,齐抓共管,努力构建和完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工作格局。各级安监局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要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指示,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要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新理论新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按照“为民、务实、清廉”要求,进一步规范从政行为,切实加强政风建设,狠抓反腐倡廉,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尽快建立起一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通、廉洁高效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队伍。
同志们,新的一年我们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观念,按照会议部署,再接再厉,扎实工作,努力实现安全生产上新台阶,为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