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戴头盔重罚200元

   司机大佬可要注意了:从5月28日起,我市公安交警部门按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罚标准对违反道路交通管理的行为进行处罚,不戴头盔者将被罚2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已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至今一个月了。由于《道路交通安全法》与过去道路交通管理的法律、法规有很大的差异,因此,公安交警部门在前段时间,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违法行为主要作警告、教育处理,给交通参与者一个适应期。但从5月28日起,公安交警部门对违反道路交通管理的行为,按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罚标准进行处罚。新法对一些违反道路交通行为的罚款幅度相对提高很多,如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不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最高可罚款200元;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货运机动车超载30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均可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请司机大佬出行时要遵章守法,以免遭到重罚。

来源:《茂名晚报》(2004-06-01  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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