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关贸总协定的早期历史
1947年10月30日,中国政府签署了联合国贸易与就业大会的最后文件,该大会创建了关贸总协定。
1948年4月21日,中国政府签署关贸总协定《临时适用议定书》,并从1948年5月21日正式成为关贸总协定缔约方。
1950年3月6日,台湾当局由其"联合国常驻代表"以"中华民国"的名义照会联合国秘书长,决定退出关贸总协定。
1965年1月21日,台湾当局提出观察总协定缔约国大会的申请,同年3月第22届缔约国大会接受台湾当局派观察员列席缔约国大会。
1971年11月16日,第27届缔约国大会根据联合国大会1971年10月25日通过的2758号决议,取消台湾当局的缔约国大会的观察员资格。
1982年11月,中国政府获得观察员身份并首次派团列席关贸总协定第36届缔约国大会。从而能够出席缔约方的年度会议。
1982年12月31日,国务院批准中国申请参加关贸总协定的报告。
1986年4月23日,香港以单独关税地区成为关税总协定缔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