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德舫
实施“工业立市”发展战略、推进茂名工业化进程、建设粤西经济强市,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特色工业这个核心,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尽快使茂名市工业发展跃上一个又一个新台阶。为此,特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一、树立以工业大发展带动其他产业发展的理念,确立工业的主导地位。实施“工业立市”发展战略,其核心在于“立”。工业要“立”起来,首先是在茂名各级干部和群众的意识中把工业“立”起来。观念是行动的先导,要改变过去那种“重农轻工”的思想,树立以大工业发展带动其他产业发展的理念。要通过新闻舆论工具,大力宣传发展工业是强市富民之本,是全面建设茂名小康的必由之路,是提高茂名综合经济实力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根本途径,努力营造大力发展工业的氛围,真正在广大干部和群众心目中确立工业在茂名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主导地位。
二、切实抓好规划布局,加快推进工业化进程。根据《茂名市工业化规划方案》的规划,今后一段时期,茂名市要充分依托产业基础优势和自然资源优势,以发展资源加工型工业为主攻方向,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在区域生产力布局上,应重点构筑市区(含茂南、茂港两区)、各县(市)、工业卫星镇三个梯次的生产力布局和博贺临港重化工业区的生产力布局。在产业发展选择上,应重点发展石油加工及乙烯后续加工、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和矿产 资源精细化开发加工三大支柱行业。在特色工业规划布局上,应在抓好支柱产业的同时,根据各县(市、区)不同资源优势,重点扶持发展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工业。如茂南区的高岭土、果菜深加工,信宜市的松香、南玉工艺品、木竹藤器编织和石材加工,高州市的皮手套、水果深加工、医用保健品,化州市的碳酸钙、橘红药业、水果深加工、木器加工和蚕桑,电白县和茂港区的香精香料、果菜和海产品深加工,化州、茂南、高州三县区相连的金三角罗非鱼深加工等等。在工业载体建设上,要坚持科学规划,进一步依法加强和规范茂名市、各县市区、工业卫星镇三级工业园区建设,认真落实好茂名市委、市府已出台的《关于加快茂名市三级工业园区建设的决定》,把工业园区营造成“政策洼地”和“服务高地”,促使其快速聚集工业发展要素。在重点开发创建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广东茂名石化工业区的同时,要进一步抓好金山开发区、化州工业园区、信宜工业园区、电白科技工业园区、茂南区工业园区、茂港民营工业园区和博贺临港工业园区等七大工业园区和其他工业小区的建设,尽快使各工业园区成为茂名市工业规模迅速扩张的主要载体和工业成果孵化的主要基地。
三、大力扶持龙头企业发展,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要加大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认真落实茂名市委、市政府制定的有关扶持重点骨干企业的优惠政策,促使龙头企业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近期尤其要重点扶持经市政府确认的年产值或销售收入超过或将达到10亿元的10个龙头企业。它们是:茂名石化公司、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茂名永业股份有限公司、华粤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茂名热电厂、茂名高岭土工业有限公司、佳和(水东)电子有限公司、茂名果菜保鲜加工公司、茂名华电设备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改制后的茂名腈纶化学工业公司。要强化扶植企业创名优品牌、做大做强企业,促进企业上规模上档次,以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要充分利用博贺深水良港的优势,谋求发展临港石化、冶金、电力等支柱产业和大型龙头企业,为茂名市经济发展增添新的亮点。另外,还要根据发展的情况,从新发展起来的企业中补充一批上规模、上档次的企业进入骨干企业行列中来,扩大龙头企业的队伍。同时,现有的工业企业,尤其是大中型骨干企业,自身要狠抓制度创新、管理创新、科技创新、产品创新和创立名优品牌活动;要以人为本,注重培养和引进科技人才和管理人才,并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企业科技人才和管理人才及全体员工的积极性,真正使企业上档次、上水平,以提高企业在国际国内市场上的竞争力。
四、制定和落实优惠政策,推动民营企业加快发展。民营经济是推动茂名工业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是机制灵活、最具活力、与市场经济息息相关的民本经济。要加快推进工业化进程,促进茂名经济跨越式发展,建设粤西经济强市,就一定要加快发展民营经济。要制定和落实优惠政策和加大支持服务力度,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鼓励民营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茂名市《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切实把发展民营经济作为各级政府当前的一件大事来抓,加快和推动民营经济的大发展、大提高。要按照“政治上平等、政策上扶持、法律上保障,方向上引导、发展上放开”的要求,努力使民营企业家在“社会上有地位、政治上有荣誉、经济上有实惠”。要在鼓励各类民营企业全面发展的基础上,重点支持科技型、外向型、资源加工型、农产品加工型、吸纳下岗职工就业型、劳动密集型、扶贫开发型等七类民营企业加快发展。建议茂名市政府抓紧制订和完善扶持措施,努力为民营企业解决融资、生产、销售等实际困难;整顿有关部门和单位对民营企业乱收费、乱检查、乱罚款、乱摊派的“四乱”行为,切实依法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实施“回归工程”,支持和引导民营企业向工业园区和工业卫星镇聚集;建立民营经济信用担保体系,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上市筹集资金加快发展。同时,要引导和支持民营企业“强身健体”,建立健全科学的管理体制和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制度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创立名优产品品牌的能力,不断提升自身的经济规模和质量,把企业做大做强。(作者是市委党校经济教研室主任、副教授)(摘自<<茂名日报>>)